电力行业又出重磅政策:5月15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定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第三监管周期两部制输电价格。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电价政策的调整,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本次文件通过实现输配电价和“购销价差”的脱钩,明确了输配电价结构,为电力市场建设发展铺平了道路,对推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输配电价核定与上一轮主要存在两点差异:
第一,本轮输配电价的口径与上轮不同。上一轮中输配电价包含增值税、线损、交叉补贴、区域电网容量电价等多个部分,而本轮输配电价仅含有交叉补贴,线损、系统运行费用(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单独列出。
系统运行费用单独列出有两个作用,一是清晰传达了用户为调节性资源付费的趋势并有利于电网调节费用的管理;二是解除电网企业的后顾之忧,之前这部分费用算在整体输配电价中,电网企业担心此部分规模变大后,会压低正常的输配电价,现在单独列出后输配电价更能体现输配电环节的价值,也有助于加速调节性资源的建设(包括火电灵活性改造、储能、功率调节等)。
第二,输配电价核准更加市场化。其中比较明显的是此轮周期按电压等级核定容量电价(前两轮没有对电压等级做电价区分),电压等级越高,容需量电价越低;另外两部制电价中 ,用电量越大的,电价也越低。
分电价等级核定容量电价有助于增量配电运营主体获取价差、提升收益空间,而且小用户电价上涨压力大于大用户,也有助于用电服务需求的快速释放,包括综合能源服务商、微电网、虚拟电厂等环节。